正写《道德经》之十
道德经第十章原文及通行译文如下:
关于道德经的第十章,在通行翻译中是被主观赋意的很严重的一章了。通行译本中,我们可以明显地出来,前后文,你完全不知道有什么实际的联系,或者是一种强而为之的联系,译本不断地引申,这种做法十足不可取。等我们完全从原始的意思中翻译一下,你就很快能发现,一个基本的逻辑,即作者在这里仅仅是用这样一些排比式的案例,阐述一个说事的道理或者逻辑,是一种逻辑的延续和引申,并不是要我们在语义上去不断地引申。这种语义形式的不断延伸是很不符合逻辑的,如果一篇文章读者去这样引申才能看懂,这作者就不怕人们跑偏吗?况且,老子一直认为他要阐述的道理是十分简单的,如果这样大范围地引申才能看懂,这不是自相矛盾吗?
既然如此,还是回归本意来看看,这一章到底阐述了一个什么样的东西。本章就两个部分,一个是排比部分,一个是落脚处,谓玄德。那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怎么的呢?魂魄合体,终会一离;吐纳放松,终难柔如婴儿;镜子岂能无疵而拭;爱国治民定需无为;天门开而又闭,自无法为母;明白四达,岂会无知? 这里其实阐述的一个逻辑就是,怎么怎么样或不怎么怎么样,自会怎么怎么样或自不会怎么怎么样。而不要在这种跨越如此之大的排比中,硬生生搞出个什么意思来。比如天门之雌,说成感官心灵之类,完全是背离本意的,天门在古风水中,即是无源之水通之为开,源源不断,自为母,闭自违背母性,故无法为母!这是很直白的逻辑道理。是对怎么怎么样或不怎么怎么样,自会怎么怎么样或自不会怎么怎么样逻辑的自然阐述。
当我们明白了,这个排比的逻辑含义之后,生之畜之,生而不有,为而不恃,长而不宰,是谓玄德!这个译文就有了落脚点了,我们可以沿用前述排比逻辑,重组一下此句:生之畜之,生而不有,为而不恃,长而不宰,能无玄德乎?这样就很顺利成章了,意思非常的明确。在整个道德经的行文中,这样一个排比或一段说理之后,最后延续这个逻辑,引出要说的问题,是老子十分常用的一种手法。在此章中,本质上,我们并不需要在某个具体的字句上去斟酌,而是要在整体上把握住这层逻辑。否则,就只能是不识庐山真面目,只缘身在此山中,怎么绕都是饶不出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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