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写《道德经》之二十九

道德经道德经第三十章原文如下:以道佐人主者,不以兵强天下,其事好还,师之所处,荆棘生焉;大军之后,必有凶年。善有果而已,不敢以取强。果而勿矜,果而勿伐,果而勿骄,果而不得已,果而勿强。物壮则老,是谓不道,不道早已。

本章要理解起来,其实通常不是很难,然这里存在一个是否性的问题!不以兵强天下与是否用兵是否有非此即彼的关系!显然,文章提到“果而不得已”,说明老子,在此处并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关系,还是要看实际的情况!甚至可以说,自始至终从“善有果而已,不敢以取强。

果而勿矜,果而勿伐,果而勿骄,果而不得已,果而勿强”,都说明的是一个程度性的问题,并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问题!这就是我们理解本章思想的关键!如果没有这样的程度性理解,就很难恰如其分地去理解物壮则老,为何就会不道,不道为何就要早已!

显然,不允许物壮是不道的,也是不符合实际的。只是壮要保持在一定的程度和范围,而不是不断地去用,不断用强,就需要长久地保持强!反之,就无需如此,不过分用强,就给了你相对弱小时回旋的空间!师之所处,荆棘生焉;大军之后,必有凶年!

显然,这是站在更高的悲天悯人的情怀下给出的因果循环,如果此事不会归结到对以兵强者自身的报应,这在逻辑上就无法自洽了。这就是其事好还–物壮则老之间的逻辑回归!悲天悯人,实为悯己!

正因为如此,物壮这样的不道的事情,何为不道的事情,就是以兵强天下的事情,何为以兵强天下的事情,就是果而勿矜,果而伐,果而骄,果而可已,果而强!这样就必然要理解到物壮则老,前提是你可壮而不壮,这样方为道,而不道之法,我们应该及时停下来,这就又吻合了对“果”之度的把握节奏了!

一定要明白本章对“程度”及“因果循环”之间的关系,而不能非此即彼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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